天候與路面|2025年全國A1、A2傷亡事故
下雨的交通事故,和濕潤路面事故是同一批嗎?
不是。2025年有42,347件事故記錄為「雨」,52,033件記錄為路面「濕潤」,其中42,124件同時符合。濕潤路面事故中,有9,909件的天候不是「雨」,占19.0%。
資料期間:2025-01-01至2025-12-31。來源:警政署保存CSV;本站按事故合併計算。查核與整理:2026-10-26。
先看兩個欄位各自在記什麼
「天候名稱」記錄事故現場的天候分類;「路面狀況-路面狀態名稱」則另記乾燥、濕潤、泥濘、油滑或冰雪。它們出現在同一份明細,但沒有回答同一個問題。天候為晴或陰的事故,也可能記錄濕潤路面。
這裡保留原件的「濕潤」用語,沒有把所有非乾燥狀態合併成「濕滑」。資料也沒有告訴我們路面為什麼濕潤;不能自行補成雨後積水、灑水或其他原因。
分成四組,才可以加回全部事故
全年度403,313件事故各進入以下一組,四組沒有重疊。「不是雨」包含晴、陰及其他原始天候類別;「路面不是濕潤」也包含泥濘、油滑與冰雪,不等於乾燥。
| 兩欄交叉分類 | 件數 | 占全部事故 |
|---|---|---|
| 雨,且路面濕潤 | 42,124 | 10.4% |
| 雨,路面不是濕潤 | 223 | 0.1% |
| 不是雨,路面濕潤 | 9,909 | 2.5% |
| 不是雨,路面不是濕潤 | 351,057 | 87.0% |
| 全部事故 | 403,313 | 100.0% |
如果問題是「雨天事故有多少記錄為濕潤路面」,分母是42,347件,答案為99.5%;若問「濕潤路面事故有多少發生於雨天」,分母改為52,033件,答案為81.0%。分子一樣,問的方向不同,占比就不同。
晴、陰和其他天候,分別記錄了什麼路面狀態?
完整交叉表如下。晴天、濕潤路面的事故為3,013件,陰天、濕潤為6,818件。這些都是記錄組合;表中的少量特殊組合也照原件保留,沒有依常識改值或猜測成因。
| 天候 | 乾燥 | 濕潤 | 泥濘 | 油滑 | 冰雪 | 合計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晴 | 313,918 | 3,013 | 202 | 395 | 101 | 317,629 |
| 陰 | 35,541 | 6,818 | 106 | 62 | 10 | 42,537 |
| 雨 | 3 | 42,124 | 220 | 0 | 0 | 42,347 |
| 風 | 575 | 42 | 2 | 1 | 0 | 620 |
| 霧或煙 | 123 | 30 | 7 | 0 | 0 | 160 |
| 風沙 | 13 | 6 | 0 | 0 | 0 | 19 |
| 雪 | 0 | 0 | 0 | 0 | 1 | 1 |
| 全部天候 | 350,173 | 52,033 | 537 | 458 | 112 | 403,313 |
為什麼晴天事故最多,不能解讀成晴天比較危險?
本批資料有317,629件天候為晴,占全部78.8%;雨為10.5%。這些占比描述已發生的傷亡事故,沒有計入沒有出事的行程。
要比較行車風險,還需要能對齊天候、地點與期間的車流量、行駛里程或道路使用時間。本站這批CSV沒有這些分母;只用全年雨天日數相除,也無法替代每個地點和時段的道路使用量。因此本頁不計算「下雨增加幾倍事故機率」,也不拿晴雨件數判定天候的因果效果。
要看時間分布,可接著讀月份、星期與24小時事故統計;要分清事故發生的位置與型態,則看路口與路段及碰撞型態。這些欄位各有用途,不能彼此代替,更不能當成肇責認定。
這張交叉表怎麼算?哪些地方仍有不確定性?
本站重新讀取13份2025年官方CSV,共910,283列,其中26列只有年度資訊而排除;其餘當事者列依日期、時間、正規化地點、事故類別及處理警局合併。不是一位當事者算一件,也不是官方唯一事故ID;相同合成鍵的不同事故可能被合併。
天候及路面狀態沿用既有ETL規則,優先取第1當事者列。這批合併鍵都找到第1順位,但有77組出現超過一列第1順位;依既有檔案順序取最後一列第1順位。另有12組的當事者列記錄不完全一致,仍按同一規則選值,沒有將不同列拆算成額外事故。這些品質限制不會因表格加總一致而消失。
合併後總件數、A1/A2件數與天候各分類皆核對既有公開統計。路面狀態是本次新增的交叉聚合,不包含無人傷亡的A3,也不是全台道路狀態的普查。沒有與逐日氣象觀測連結,沒有回頭判定任何一件事故的真實天候或責任。
官方來源:警政署114年傷亡道路交通事故資料(含天候與路面狀態欄位;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)。本站使用既有保存原件,逐檔核對大小、SHA-256與列數;這不是本日重新下載的新版本。方法詳見統計方法,全國原有件數見全台統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