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路口事故與號誌種類統計
本批道路型態記為「交岔路」的傷亡事故共有240,150件,其中「無號誌」97,049件,占40.41%;另外三種號誌類別合計143,101件。這是事故記錄的分布,不是路口設施數、車流或安全成效排名。
資料年度2025年,來源為13份官方A1、A2明細;保存原件於2026-10-27重算。沒有A3財損事故,也不是2026年即時路口清單。
交岔路事故,記錄了哪些號誌?
| 號誌種類(原欄名) | 交岔路事故 | 占交岔路事故 | 全年各道路合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無號誌 | 97,049 | 40.41% | 238,747 |
| 行車管制號誌 | 88,449 | 36.83% | 103,097 |
| 行車管制號誌(附設行人專用號誌) | 38,209 | 15.91% | 42,903 |
| 閃光號誌 | 16,443 | 6.85% | 18,566 |
這四列互斥,每件事故只落入一列。「附設行人專用號誌」是原表的一個完整類別,不因名稱有兩種燈就再多算一件;「有號誌」是本站把三種非「無號誌」類別合併的說法,不是原檔另一欄。
若改看全部403,313件傷亡事故,無號誌為238,747件,占59.20%;只看交岔路則為40.41%。兩個比例不同,是因為道路範圍不同,不能交替使用。
閃光號誌,也可以記為「正常」
官方調查報告表把「號誌種類」與「號誌動作」分成兩欄。前者列行車管制、附設行人專用、閃光及無號誌;後者列正常、不正常、無動作及無號誌。種類與動作不是同一件事,所以本表有16,173件交岔路事故同時記為「閃光號誌」與「正常」。
| 號誌種類 | 正常 | 不正常 | 無動作 | 無號誌 | 合計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無號誌 | 0 | 0 | 0 | 97,049 | 97,049 |
| 行車管制號誌 | 88,026 | 167 | 256 | 0 | 88,449 |
| 行車管制號誌(附設行人專用號誌) | 38,074 | 82 | 53 | 0 | 38,209 |
| 閃光號誌 | 16,173 | 77 | 193 | 0 | 16,443 |
在三種有號誌類別合計的143,101件事故中,動作為正常的有142,273件,占99.42%。這不能讀成「全台號誌正常率」;分母只有已發生的事故,沒有全台設施或運作時間。
「正常」也不是「綠燈」,「不正常」沒有在這份欄位裡細分成停電或哪一種故障。這兩欄沒有記下每位駕駛面對的燈色、行進方向與通行時序,不能單靠它們辨認闖紅燈或肇責。
路口、路段與其他道路,不能混成同一組
| 道路型態 | 無號誌 | 行車管制號誌 | 行車管制號誌(附設行人專用號誌) | 閃光號誌 | 合計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交岔路 | 97,049 | 88,449 | 38,209 | 16,443 | 240,150 |
| 單路部分 | 138,912 | 14,113 | 4,480 | 1,987 | 159,492 |
| 圓環廣場 | 1,734 | 343 | 178 | 58 | 2,313 |
| 平交道 | 3 | 0 | 0 | 8 | 11 |
| 其他 | 1,049 | 192 | 36 | 70 | 1,347 |
這裡的路口是原件「道路型態大類別名稱=交岔路」;不是把另一欄「事故位置」或「路口交岔撞」的文字湊在一起。前者描述位置分類,後者屬於碰撞型態。可接著看交岔路、一般路段的近三年事故比較及側撞、追撞與路口交岔撞的分類。
為什麼不能用這張表判斷有號誌比較安全?
號誌路口和無號誌路口的數量、車流、行人量、道路條件與尖峰時段可能不同。本批CSV沒有對得上的通行次數、行駛里程或設施運作時間;件數與占比無法取代這些分母。
這裡也沒有同一路口設置號誌前後的對照,更沒有控制車流等條件。不能由事故較多或較少,推定設置號誌造成變好或變差;有號誌時發生事故,也不等於號誌失效。要看更廣的統計口徑,請讀本站事故合併與指標方法。
資料怎麼合併?哪些地方保留限制?
重新讀取13份2025年官方CSV,共910,283列;其中26列只有年度資訊而排除。其餘列依日期、時間、正規化地點、事故類別與處理警局合併為403,313組,不是一位當事者算一件。這不是官方唯一事故ID,合成鍵相同的不同事故仍可能被合併。
欄位取值沿用既有ETL:有順位1時優先採用,若有多個順位1則採最後一列;沒有順位1時才取最後一位當事者列。本批有77組含多個順位1,沒有缺順位1的組;另有8組的道路型態/號誌種類/動作在當事者列間不一致。這些是合併品質限制,不把不同列的值拆成多件,也不猜測哪一列才是真實現場。
來源:警政署114年傷亡道路交通事故開放資料,採本站保存版、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整理;欄位參照臺北市官方資料集連結的112.07.01後適用調查報告表(一)第12欄。這份空白表用來核對兩欄分類,不表示其他年份也有完全相同代碼;沒有把表上的A3納入本頁。本站重繪統計圖,未公開單一事故、地址或個人資訊。
實際開車遇到閃燈時,請看閃紅、閃黃燈的停讓規則與統計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