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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路口事故與號誌種類統計

本批道路型態記為「交岔路」的傷亡事故共有240,150件,其中「無號誌」97,049件,占40.41%;另外三種號誌類別合計143,101件。這是事故記錄的分布,不是路口設施數、車流或安全成效排名。

資料年度2025年,來源為13份官方A1、A2明細;保存原件於2026-10-27重算。沒有A3財損事故,也不是2026年即時路口清單。

交岔路事故,記錄了哪些號誌?

同一個分母:240,150件交岔路事故圖中第三類簡稱;完整官方欄名見下表。
2025年交岔路事故四種號誌種類四條共用0至100000件的零起點尺度。占比以240150件交岔路事故為分母;不是設施數量或每次通行的風險。無號誌97,049件 · 40.41%無號誌:97,049件行車管制號誌88,449件 · 36.83%行車管制號誌:88,449件行車管制(附行人專用)38,209件 · 15.91%行車管制號誌(附設行人專用號誌):38,209件閃光號誌16,443件 · 6.85%閃光號誌:16,443件共用刻度:0~100,000件
單位為件;第三欄只以交岔路事故為分母。最右欄則含各種道路位置,不是同一個總數。
號誌種類(原欄名)交岔路事故占交岔路事故全年各道路合計
無號誌97,04940.41%238,747
行車管制號誌88,44936.83%103,097
行車管制號誌(附設行人專用號誌)38,20915.91%42,903
閃光號誌16,4436.85%18,566

這四列互斥,每件事故只落入一列。「附設行人專用號誌」是原表的一個完整類別,不因名稱有兩種燈就再多算一件;「有號誌」是本站把三種非「無號誌」類別合併的說法,不是原檔另一欄。

若改看全部403,313件傷亡事故,無號誌為238,747件,占59.20%;只看交岔路則為40.41%。兩個比例不同,是因為道路範圍不同,不能交替使用。

閃光號誌,也可以記為「正常」

官方調查報告表把「號誌種類」與「號誌動作」分成兩欄。前者列行車管制、附設行人專用、閃光及無號誌;後者列正常、不正常、無動作及無號誌。種類與動作不是同一件事,所以本表有16,173件交岔路事故同時記為「閃光號誌」與「正常」。

只含240,150件交岔路事故,單位為件;0表示本批合併記錄沒有這種組合。
號誌種類正常不正常無動作無號誌合計
無號誌00097,04997,049
行車管制號誌88,026167256088,449
行車管制號誌(附設行人專用號誌)38,0748253038,209
閃光號誌16,17377193016,443

在三種有號誌類別合計的143,101件事故中,動作為正常的有142,273件,占99.42%。這不能讀成「全台號誌正常率」;分母只有已發生的事故,沒有全台設施或運作時間。

「正常」也不是「綠燈」,「不正常」沒有在這份欄位裡細分成停電或哪一種故障。這兩欄沒有記下每位駕駛面對的燈色、行進方向與通行時序,不能單靠它們辨認闖紅燈或肇責。

路口、路段與其他道路,不能混成同一組

2025年全部傷亡事故;每格為件數,列/欄都可與原有道路型態及新號誌邊際核對。
道路型態無號誌行車管制號誌行車管制號誌(附設行人專用號誌)閃光號誌合計
交岔路97,04988,44938,20916,443240,150
單路部分138,91214,1134,4801,987159,492
圓環廣場1,734343178582,313
平交道300811
其他1,04919236701,347

這裡的路口是原件「道路型態大類別名稱=交岔路」;不是把另一欄「事故位置」或「路口交岔撞」的文字湊在一起。前者描述位置分類,後者屬於碰撞型態。可接著看交岔路、一般路段的近三年事故比較及側撞、追撞與路口交岔撞的分類。

為什麼不能用這張表判斷有號誌比較安全?

號誌路口和無號誌路口的數量、車流、行人量、道路條件與尖峰時段可能不同。本批CSV沒有對得上的通行次數、行駛里程或設施運作時間;件數與占比無法取代這些分母。

這裡也沒有同一路口設置號誌前後的對照,更沒有控制車流等條件。不能由事故較多或較少,推定設置號誌造成變好或變差;有號誌時發生事故,也不等於號誌失效。要看更廣的統計口徑,請讀本站事故合併與指標方法。

資料怎麼合併?哪些地方保留限制?

重新讀取13份2025年官方CSV,共910,283列;其中26列只有年度資訊而排除。其餘列依日期、時間、正規化地點、事故類別與處理警局合併為403,313組,不是一位當事者算一件。這不是官方唯一事故ID,合成鍵相同的不同事故仍可能被合併。

欄位取值沿用既有ETL:有順位1時優先採用,若有多個順位1則採最後一列;沒有順位1時才取最後一位當事者列。本批有77組含多個順位1,沒有缺順位1的組;另有8組的道路型態/號誌種類/動作在當事者列間不一致。這些是合併品質限制,不把不同列的值拆成多件,也不猜測哪一列才是真實現場。

來源:警政署114年傷亡道路交通事故開放資料,採本站保存版、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整理;欄位參照臺北市官方資料集連結的112.07.01後適用調查報告表(一)第12欄。這份空白表用來核對兩欄分類,不表示其他年份也有完全相同代碼;沒有把表上的A3納入本頁。本站重繪統計圖,未公開單一事故、地址或個人資訊。